“我们需要阳光普照,需要明月当空,更需要繁星满天。”扶持和发展中小企业,是近年来各国政府、经济学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中国政府也从早几年的“抓大放小”政策变为“抓大扶小”。开拓中小企业市场,也是HP、IBM、联想、微软、ORACLE、SAP等国内外知名IT厂商近年来日益关注的焦点。但对中小企业的划分,因为国情不同,各国的标准不一, IT厂商也遵循不同的标准,简单者直接采用国家的标准,复杂者结合IT应用情况作为划分标准。
从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各国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基本上分为两种,定量(Quantitative )和定性(Qualitative),前者主要根据雇员人数、资产、营业额等划分;后者也称质量界定标准,“独立所有”、“自主经营”、“较小的市场份额”为其中最核心的定性。目前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80%以上)采用定量标准,定量标准又可细分为“单一定量标准”与“复合定义标准”,前者只采用一个指标(经常是人数),后者包括多个量化的参数,如除了雇员人数外还包括营业额等。中国采用的是定量标准,并且是复合量标准,不仅采用雇员人数,还包括年营业额、行业所在类型等。
另一个需要引起注意的话题是,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也是一个发展的过程,特别是采用营业收入作为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随着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销售额的门槛也在逐渐提高。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是日本,对于制造型企业,1963年以前中小企业的上限标准为5000万日元,1973年修改后的标准增长到1亿日元,目前笔者手头得到的最新资料是1999修改的,中小企业的上限标准是3亿元,但雇员规模维持不变,仍是300人。
中国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该法在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同年2月19日,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正式出台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针对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以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作为划分标准。
从表一中的数据可以明显看出,行业的差异性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也带来很大的不同。对于工业企业(通常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及建筑业,有资产总额的要求,对于零售业、批发业、交通运输、邮政、住宿等其它行业,并没有资产额的要求。
在销售额/营业额方面,除了零售业与住宿餐饮业外采用1.5亿元的年营业额作为中小企业的上限外,其它均是以3亿元为界。人员界限方面差异就更大,工业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通常是劳动力密集型,所以员工人数较多,因此也分别以2000人、3000人为界。但对于零售、批发、邮政、住宿餐饮等,虽然相对于高科技型企业,也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但对员工人数的标准明显比上述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小。
另一个值得引起注意的是,中小企业实际上是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的统称,除零售业外,其它各行业都把3000万元年营业额/销售额作为中型企业的下限,零售业则是1000万元。
在各种关于国内中小企业的报道及报告中提到国内中小企业数目时,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不同的口径,有360万之说,也有1000万、2000万之说,甚至3000万之说。2000万、3000万通常把个体工商户也包括进去,对于致力于开拓中小企业市场的IT厂商来说,个体户通常按个人消费者看待,不作为商用用户的概念使用。对于IT厂商来说,真正关注的部分应该是在统计学意义上具有“规模以上”的那360万家,甚至更进一步讲,是这360万家中IT需求较大的30%,共100万家左右。如前所述,行业不一样,员工数目、年营业额、销售额也明显不同,在IT的运用水平上,同一人员规模的不同行业的企业,对IT的采购需求也可能明显不一样。一个1000人的纺织厂、2000人的煤矿每年的IT需求及IT应用水平很可能不及一个只有100人的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也是为什么包括联想在内的集团在定义中小企业目标市场时并没有单纯采用人员或年营业额等纯经济、人员的指标,而结合了IT应用情况来定义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CBI及其旗下的《中小企业IT采购》在定义中小企业时也没有采取单一的人员、销售额指标,而纳入了年IT采购、电脑系统等IT定量指标及“成长型”、“IT关联度大”等IT定性指标。并且更值得指出的是,除了一个上限指标外,CBI对中小企业的定义还有一个下限指标,年PC采购量在20万以下不是关注的重点。
中小企业数目是个动态的概念。美国《财富》杂志称美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不到7年,而中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在3至5年,甚至有2.9年一说。“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日益剧烈的市场竞争在淘汰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的同时,每年也催生了一大批中小企业,“生的比死的多”,这也导致了中国中小企业总体数目近年来仍保持不断上升的势头。国家相关部门的官方口径2003年称“我国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数为360万家,2006年此数据增长为430万家,同时创造了58%的GDP、为国家贡献了50%的税收及解决了75%的就业。
美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及概况
提到世界企业500强、世界企业1000强,美国占据了最多数席位,这个现象常会让人感觉美国是大企业的天下,中小企业的数量不多。然而,事实上,同世界上其它绝大多数国家一样,位于金字塔塔顶的大企业毕竟是少数,构成企业金字塔塔基及塔身的仍是中小企业,他们占了美国企业总数的98%以上,2000年的统计数据表明美国的中小企业数目超过2300万家,创造的产值占GDP总数的50%。美国政府早在1953年就专门成立了一个负责小企业的部门--SBA(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ve, 中小企业署),从立法、融资、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多方面为美国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美国政府也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对中小企业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根据《中小企业法》,“政府应该在各种购买合同中给予小企业公平的比例”。相关数据显示, 1999财政年度,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协助小企业获得相当于政府采购预算23%的合同。如果加上通过其他分包方式等途径得到的合同,小企业取得的实际份额超过23%,达到35%左右。
另外,美国通常按员工数目作为中小企业的标准,传统制造企业以500人为界,服务业如批发业以100人为界。对于建筑业、金融业等也引入了年营业额、资产总额的标准。
日本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及概况
同美国类似,日本在涌现出了一大批世界500强、1000强企业的同时,其中小企业的力量也不可小视。早在1963年, 日本出台了《中小企业基本法》并于1999年做了修订,对中小企业的上限门槛也按行业不同提高了3至5倍(同中国一样),日本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不是单一的员工或营业额指标,而是两者的结合,对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标准。具体如表二所示。
若不考虑汇率变化因素,按目前的日元对人民币的100日元兑6.5元人民币计算,以制造企业为例,2000万元为其中小企业上限。日本的中小企业总数占了企业总数的98%,近700万家,雇员数占企业总人数的72%,创造了42%的GDP。1999年的统计数据表明,日本中小企业总数为614万家。有经济学家称:“中小企业为日本经济活力的源泉”。
值得一提的是,继法国、意大利之后,日本成为第三个与中国共同承办目前国内最大的针对中小企业的展览会,于今年9月在广州举办了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德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及概况
作为全球第三大经济强国,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外贸国,我们提到德国时通常会想到年营业额就超过世界不少国家GDP总值的西门子(2006年营业额过1000亿美元)这样的巨无霸,会想到在全球汽车行业令同行羡慕的奔驰、宝马等超大型企业,很少会想到德国的中小企业。然而,中小企业在德国的角色却不可缺少。作为德国社会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德国的中小企业有“社会市场经济的支柱”之称。
德国官方没有中小企业的统一定义标准,据德国中小企业研究所的定义,500名雇员以下及营业额少于5000万欧元的企业通常被称之为中小企业。2001年的相关统计数据称德国中小企业总数为333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3%,为德国创造了57%的GDP,贡献了44.8%的税收,解决了69%的人口就业。
与此同时,这家位于波恩的德国中小企业研究所又把年营业额100万、雇员10人作为中、小企业的界限。员工数在9人及9人以下、年营业额在100万欧元以下的称为小型企业。在中小企业中占主导的小企业,如图一、二所示,德国近60%的企业雇员数目少于10人,雇佣工人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中小企业只占德国中小企业总数的10%。
法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及概况
欧盟对中小企业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标准,员工数在250人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又把50至249人间的企业定义为中型企业,50人以下的为小型企业。法国经济统计研究所(INSEE)也有一个划分标准:把10-500人之间的企业叫做中小企业,其中以50人作为中、小型的分界线。员工数少于10人的为零散企业。
法国中小企业总数在240万家左右,占企业总数的99%,提供了60%的就业岗位,占销售总额的55%。55%的中小企业从事服务业,23%的分布于制造业,22%从事商业。法国政府每2到3年就会制订一个新的计划来支持中小企业的创建与发展,并专门设立一个国家控股的投资银行--法国中小企业发展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与担保业务。另有一个专门代表中小企业利益的跨地区协会组织--法国中小企业联合会。
“不能对大象与老鼠一视同仁,”法国中小企业、商业、手工业部长杜特雷在2005年中法合办有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上如是说,法国政府对中小企业实施比较宽松的规章管理,并采取一些特殊性的倾斜政策,“这些政策并不是让老鼠总是维持原状,而是使他们逐步成长变成羚羊甚至大象。”据世界银行报告称,法国为世界上注册企业最简单的国家之一,其2004年中小企业数目增长了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