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中最活跃的经济成份之一,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但融资难已成为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特别是近年来,能源、粮食和劳动力价格的不断上涨,进一步加大了中小企业成本支出,使本来就捉襟见肘的中小企业资金越发困难。尤其是目前,我国经济出现下滑的势头,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成为事关中国经济发展全局的大问题。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35.1亿元人民币。据悉,为减轻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税收负担,中央财政近年来还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业发展。同时,为支持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中央财政自2006年起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支出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开展,逐步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损失补偿机制。
财政部相关统计显示,2006至2007年,中央财政共安排2.38亿元,支持了266家担保机构。2006年开展的中小企业担保业务总额约700亿元,占全国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总额的22%。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1.88亿元支持的188家担保机构,约占全国担保机构总户数的5%。
2008年,中央财政预算将安排2亿元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此外,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其从事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财税政策对担保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增强了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有效地激励了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的积极性,促进了担保行业的规范发展。同时提升了中小企业的信用度,扩大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担保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分析人士指出,政府在财税政策上出台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非常及时的。但是,相对于中小企业的实际状况,仅有财税政策显然是不够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府应该施展组合拳:财政、金融协同政策才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据海南省调查,有46.8%的企业融资渠道为民间借贷,45.7%的企业为银行或信用社贷款,4.8%的企业为财政扶持,而民间融资活动的主要形式为向个人借贷。融资难已成严重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在银行。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审批程序复杂,手续繁琐,贷款门槛高,与中小企业贷款“短、小、急、频、快”的特点相矛盾。因此,针对中小企业资金运作“短、小、急、频、快”的特点,金融机构要及时整合现有资源,建立有别于其它法人客户的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处理流程,简化业务处理流程,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合理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市场反应速度。
有关专家指出,在金融政策上,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应享受一系列政策优惠。另一方面,政府应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对中小企业创业和创新的小额贷款应给予支持。




